郎溪縣中等專業(yè)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實施細則
為了進一步做好我校中職學生資助工作,實現(xiàn)教育公平、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,根據(jù)《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擴大中等職業(yè)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財教〔2012〕2667號)、2017年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《高校、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辦法》、《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》(宣政〔2017〕10)、《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(fā)展現(xiàn)代職業(yè)教育的實施意見》(宣政〔2015〕55號)、《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<社會救助助暫行辦法>的實施意見》(宣政秘〔2015〕307號)、《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(zhàn)提前實現(xiàn)整體脫貧目標實施方案》(宣發(fā)〔2015〕20號)、宣城市教體局、財政局《關于印發(fā)2017年宣城市高校、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教民生〔2017〕11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成立資助工作機構:
學生資助工作實行學校法人代表負責制,校長是第一責任人,對學校資助工作負責。
1、資助工作領導小組
組長:孔小平(校長)
副組長:邢合明
成員:李萍、傅文斌、董群、夏明慧、各班主任
2、資助工作辦公室
主任:邢合明
成員:李萍、傅文斌、董群、夏明慧
二、資助工作的范圍、對象、標準與年限
享受資助政策的學生必須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。
正式學籍的學生是指經(jīng)郎溪縣中職招生辦公室注冊確認學籍、納入全國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的學生。
1、免學費: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、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(nóng)村(含縣鎮(zhèn))學生享受國家免學費政策。學生退學、休學、轉學、重讀等,累計資助不得超過3年。
2、助學金:
①涉農(nóng)專業(yè):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涉農(nóng)專業(yè)學生,每人每年2000元。學生因退學、休學、轉學、重讀等,資助累計不超過2年。
②貧困生: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非涉農(nóng)專業(yè)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,每人每年2000元,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%確定。學生因退學、休學、轉學、重讀等,資助累計不超過2年。
③校內資助:學校從事業(yè)收入中足額提取5%的經(jīng)費,用于勤工助學、減免學費、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,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校內資助可重復享受(高三年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仍然享受國家助學金)。
④建檔立卡: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全部免學費,對全日制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學生享受中職國家助學金,每生每年2000元。
三、申請、審核與審定
學生資助工作具體工作程序:
1、學生申請
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在取得我校學籍后,在班主任的指導下如實填寫《安徽省中等職業(yè)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并向班主任遞交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。具體需要提供材料:
①必備證件
本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②可證明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情況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。
上述材料是學校、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查、審核重要依據(jù)之一,學生本人對其材料的真實性、有效性和準確性負責。
2、班級收集資料并初審
班主任在接受學生申請后,對學生身份的原始證件進行審核,確保其真實性和有效性,同時填寫《安徽省中等職業(yè)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將學生申請表、證明材料上報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。
3、學校審核及上報
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在接受學生申請表、證明材料后,對證明學生身份的證件進行仔細審核,確保真實性和有效性,并將審核結果在學校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審批后,上報郎溪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
四、相片采集并上傳
根據(jù)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求,2011年秋季以后入學并且享受資助(助學金和免學費)的學生,必須進行照片采集,否則無法進入資助系統(tǒng)。具體要求:
1、時間:必須在9月30日前進行照片采集并上傳;
2、規(guī)格:
①名稱:照片以學生身份證進行命名
②大?。涸?/span>10-20k之間
③尺寸:高度寬度不超過200X150的jpg格式的照片
五、學生資助卡
學校為每位受助學生分別辦理學生資助卡,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放發(fā)到受助學生手中。
六、特殊情況處理
已具有正式學籍中職學生因故提出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、被開除或死亡等情況時,學校應深入細致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,廣泛宣傳國家的資助政策,并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備查,分別按下列規(guī)定辦理:
1、如果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堅持休學、退學和轉學者,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書面申請,并由班主任簽字確認。
2、因學生本人原因被學校開除者、意外死亡者,以學校辦公會研究記錄及相關文件作為學籍變動的證明材料。
3、凡發(fā)生前兩款情況時,學校應立即停發(fā)該生下月的助學金和下學期的免學費,按有關規(guī)定上報郎溪縣中職招生管理辦公室完成休學、注銷其學籍等相關手續(xù),并及時報送郎溪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,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查。
4、具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,因本人原因無故三個月以上未到校學習者,學校應按中職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(guī)定報郎溪縣中職招生辦公室辦理流失注銷學籍相關手續(xù)。同時,應立即停止發(fā)放該生的助學金,并將該部分資金退回至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
七、認真做好學生資助信息填報工作
中職學生資助信息實行“月報告”制度。月報告制度:每學年的9月至次年1月、3月至7月,學校若有新增加或減少的受助學生,都應在當月通過“學生資助信息維護”模塊補充、修改受助學生信息,在當月實際應受助學生名單中填寫本月實際發(fā)放國家助學金的金額。信息系統(tǒng)在每天24:00對當天學校補充和修改的學生信息進行匯總。
八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強領導
資助工作是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,涉及面廣,工作量大,政策性強。學校從職業(yè)教育改革的大局出發(fā),高度重視資助工作。學校為加強對資助工作的領導,成立了“專門工作領導小組”,下設資助工作辦公室,專門負責學生資助工作。
學校資助工作由資助辦公室和財務室等部門配合實施,資助辦公室承擔資助工作在校學生的宣傳、引導、學生的資質認定及受助學生的受助管理,財務室負責經(jīng)費籌措、撥付、發(fā)放和監(jiān)管,建立專門的資助資金發(fā)放的臺賬,并長期保存?zhèn)洳?,為每一位受助學生辦理資助。
2、提前準備、廣泛宣傳
①招生宣傳:在進行招生工作的時候,同時進行政策的宣傳,讓新生入學前就了解政策,知道需要的材料,并且?guī)R相關的資料到學校報到,報到時收取資助相關的證明材料。
②新生報到宣傳:在新生報到時,運用宣傳海報、冊頁等方式宣傳,再加上班主任耐心細致的解釋,就會讓學生和家長更了解政策,更清楚資料的準備,為申報工作提前做好準備。
3、明確分工,加強合作
為更好的開展資助工作,應該進一步明確分工,加強合作: